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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声明:

  我所律师所作的咨询解答是在假定您所提交的咨询内容真实、完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以及对法律的常规理解而解答的,但我所并不保证解答的内容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认定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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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律师给我以回复,让一个无辜者有一个讨清白的说法。

 

尊敬的律师:

    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今发生了一件有损本人名誉及身心的经济事件,由于本人的法律知识贫乏,特向阁下请求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九月二十四日,我们办公室来了一个回收废旧物资的外地人,想收购我厂的废铜线,我部门领导对我说,A车间有铜线要上交出售(我部门是废旧物资销售的职能部门),让我领来人去找车间主任,办理一下过称手续,于是我与来人一起来到车间找到该车间主任,主任让其助手经办此事。我、买主、车间人员三方就在车间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废线堆放处,在此过程中我们遇到了我部门的小工,我让其中二人去库房推称,我三人则来到堆线处。不久,小工推来台称。我便让他们回去了,买主又将称抬进室内(有两三米的距离)。三方人员便开始检查称是不是四足同时落地和空称校验(在空称无码的状态下,将台称的称杆砝码扒到零位,称杆达到平衡)三方人员均认为无误后,开始过皮重(称本身的面积不够而用来衬垫称线的木板)三方认可为20kg,便开始搬装铜线,搬装由买方人员完成,我与车间人员监督,此项工作完成后,我与车间人员再次检查了称的四个轮子是否同时落地,无误后,我将称的砝码放在255kg处,称杆处于平衡状态。扣除皮重20kg,得铜线净重235kg。我请其余两方人员过目并验证。他们无异议,大家便以235kg净重作为销售依据。从找到车间经办人员到称完铜线我与该经办人员一直在一起。之后,我便来到办公室让开单人员按235kg办理相关手续。在我离开后,买方在车间人员的监督下将称好的铜线搬到买方的车上,便来到我部门办公室办理财务手续及出厂手续(凭证)。一切手续办好后,买方在出我厂后20公里处被公安部门进行例检时拦截下来。因为他们没有废旧回收的经营许可证,便将他们的货物扣压并转卖给当地回收公司。过称时称得铜线455kg,于是问题便来了。很快,公安机关打电话问我厂保卫科,为什么我厂的销售单据与他们实际称得的数据不一致。
    第二天,我厂保卫科便叫我去问话,我将上述过程陈述了一遍,他们让我回家。又问了车间经办人员同样的话,我俩的回答是一致的。第三天早上,进行了第二次问话,这次是镇上派出所的来问,一开始他们便说,被拦住的司机说了,他是回收老板在称了线后临时雇来的,他车上的铜线从我厂出去后便再也没有装卸过了。所以,被拦获的铜线全是我厂出去的。于是,便有了这样一个结论:公安部门的数据是455kg ,而我厂的是235kg ,装线车从我厂出去后就没有动过了,那么多称出来的线便是我与外人内外勾结,故意少报数字给开单员而弄出去的。(在出我厂大门时守门经济民警并没有过称)
    就在这样一个他们认为的结论的前提下,派出所及我厂保卫科的人员对我进行了审问,要我坦白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和我是怎么做的,以及我还有什么同伙。我的每一次回答都是上述过程重复。但他们不相信,认为我在撒谎。从26日早上9点到28日下午4点。他们对我进行了不下30遍的讯问。每次的回答都是一样的,在这55个小时里,他们不准我睡觉,在其中的一次问话中,保卫科还动手打了人。要我交待清楚问题,我对他们说,我只能说我所做过的事情,我没有做过的我不会承认,也不会胡编乱造。
    最后,实在问不出什么来,他们便把我放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整个过程中让我疑惑的是:称线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在三方的监督下做的,每个数据都是三方认可的,从称完线到车被拦截这么长一段时间和空间,来收线的人做了什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虽然那司机说了上面那些话)为什么就一口咬定是我做了坏事?
我想向律师问的是:我在整个称线过程中有没有不自觉的违法行为?他们讯问我的过程中有没有违法行为?如果我有违法行为,我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他们有违法行为,我又想告他们的话,那么被告是谁?(派出所?我所在的企业?还是我厂保卫科?)
    补充:买方来了五个人以上,听说但车被拦时,车上除了司机便是铜线,司机所谓的老板们全跑掉了,到现在还没有抓到。
在此,恳请律师给我回复以上问题,让一个无辜者有一个讨还清白的说法。
    谢谢

陈 凯

 


陈凯:

    你在整个称线过程中没有任何违法的行为。

    派出所和你厂保卫科在讯问你的过程中有明显的违法行为,他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为了主观证实他们的怀疑的正确性,就对你进行了非法的留置盘问和讯问,超过了法定的时间即24小时,同时,他们为了达到让你按照他们的主观归罪的意图进行认罪的目的,采取了“动手打了人”的刑讯逼供的非法手段,这是非法的。因此,你有权利控告他们对你进行违法讯问并刑讯逼供,从而侵犯了你的人身自由权利,被告就是你所在的企业保卫科和派出所。

    

律师:王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