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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宁律师带头身穿律师袍出庭
2003年4月4日,云南滇南律师事务所许宁律师作为当事人陈经文的辩护人,身着律师袍、配带律师协会徽章赴红河州中级法院人民法庭履行辩护职责,成为红河州律师界第一个身着律师服装出庭的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律师出庭必须穿着律师袍,配带律师协会徽章。律师出庭服装仅使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在其他时间、场合穿着,要保持律师出庭服装的洁净、平整,服装不整洁或破损的不得使用。这是中国律师发展历史有意义的日子,至此,中国律师与世界多数国家的律师一样,有了出庭的统一服装。充分显示了律师不同于其他中介组织的特殊性和高度的专业性,是社会对律师行业的认可。
庭审期间,个旧电视台记者专门采访报导。本刊对许律师作了专访,许宁律师怀着喜悦的心情说律师服装的使用,是我国司法改革形式上的又一举措和进步,对树立法律尊严,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提高执业律师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律师自律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且有利于中国律师业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法制的进一步完善。
许律师还说,滇南律师事务所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订制律师袍,及时发给全所律师统一使用,大家都表示要统一着装出庭,严肃、公正、公平地为公民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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